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帮助用人单位深刻理解《社会保险法》的立法背景和宗旨,熟悉《社会保险法》的主要内容,准确把握有关法律规定,9月16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办了市直用人单位学习贯彻《社会保险法》培训班。
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的《社会保险法》是继《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之后,在保障和改善民生领域又一部支架性法律。《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对于更好地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市各类企业,以及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主管领导、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等105家单位,参加了此次《社会保险法》培训班。培训班主要学习内容为:《社会保险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及基础知识;《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及法律责任等。对《社会保险法》中涉及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征缴和经办、社会保险基金和监督、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解读和交流。
参加培训的各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纷纷表示此次培训班举办得非常及时,使用人单位掌握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政策的最新变化,更加明晰了社会保险责任、义务和权利,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依法做好本职工作。培训班向参加培训的人员发放了《社会保险法》学习资料等宣传资料10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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